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关于加密质押的新指引,周四确认,只要满足特定条件,大多数常见的质押活动不受联邦证券法规的约束。
协议质押涉及锁定与“公共、无许可网络的程序性功能本质上相关的加密资产”,监管机构在其最新的指引中写道。
它补充道,相同的加密资产也可以“用于参与和/或因参与该网络的共识机制而获得奖励”。
共识机制是帮助参与者就网络状态达成一致并验证交易的规则。
在特定协议上进行质押“并不涉及根据1933年证券法定义的证券的提供和销售”。非证券状态和“协议质押活动”的定义也适用于1934年证券交易法。
该指引有效地结束了在拜登时代前SEC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领导下的动荡时期的不确定性,后者曾将大多数加密货币标记为证券。
根据联邦法律,证券是任何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投资合同和衍生品,通过这些工具,人们投资资金,期望从他人的努力中获得利润。
SEC的最新声明是在主要加密公司敦促该机构提供关于质押的明确规则不到一个月后发布的,定义其为“确保”权益证明网络所需的“技术功能”,而不是证券发行或投资计划。
涵盖的质押类型
该指引涵盖在权益证明网络和第三方运营商(如验证者和保管人)上质押加密货币以赚取奖励。
涵盖的质押类型包括三种:自我质押,参与者质押自己的资产;自我保管质押,所有者将质押委托给节点运营商但保留所有权;以及保管质押,保管人为客户质押资产。
然而,该指引不涵盖液态质押和再质押等做法,在这些做法中,提供者对质押决策拥有控制权,可能仍需遵循证券法。
工作人员的指引在脚注中声称,这是因为该声明“通常涉及协议质押,而不是其所有变体”。
值得注意的是,该指引仅反映SEC工作人员的观点,这意味着它是非约束性的,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委员不同意见
SEC委员卡罗琳·克伦肖(Caroline Crenshaw)周四发表了尖锐的批评,宣称加密质押活动免于证券监管的说法与适用法律相悖。
这位持不同意见的委员还表示,新指引与法院先例相矛盾,引用了涉及美国加密交易所Kraken和Coinbase的两个案例。她还提到了同一天发布的对Binance的驳回。
因此,克伦肖表示,该机构正在采取一种“‘假装直到成功’的方式来处理加密问题”。
“这种方法不仅没有促进明确性,反而继续在法律是什么以及委员会愿意执行哪些部分上播下不确定性,”她写道。
编辑: 塞巴斯蒂安·辛克莱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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