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香港数字资产发展政策宣言 2.0》

CN
8小时前

撰文:Fintax

1. 内容简述

2025 年 6 月 26 日,香港政府发布《数字资产发展政策宣言 2.0》(简称《宣言 2.0》),标志着香港在数字资产领域的战略升级,以进一步巩固其作为全球数字金融枢纽的竞争力。新版宣言在延续支持创新、平衡监管等核心理念的基础上,聚焦提升数字资产交易流动性、推动更多元化的数字资产产品供应,以强化香港作为全球数字资产中心的地位。

《宣言 2.0》以「LEAP」为框架,分别对应优化法律与监管(Legal and regulatory streamlining )、扩展代币化产品种类(Expanding the suite of tokenised products)、推进应用场景及跨界别合作(Advancing use cases and cross-sectoral collaboration),以及人才与合作伙伴发展(People and partnership development),旨在打造一个创新且具活力、可持续且深度融入实体经济的数字资产生态圈,强化香港在全球金融格局中的领先地位。

2. 要点解读

2.1 首份政策宣言回顾

2022 年 10 月 31 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布《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明确政府和监管机构以「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制订虚拟资产监管框架,并将推动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和涉及支付用途稳定币的监管制度。同时表示对于日后研讨代币化资产的产权和智能合约的合法性持开放态度;亦会推出实验计划让政府绿色债券发行代币化以供机构投资者认购。

2.2 既有监管及税务政策概述

此前香港尚未制定专门针对数字资产的独立监管框架。自 2017 年起,香港证监会统一监管「证券型」代币,内容包括对交易平台、「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经理和基金的牌照提出要求,旨在确保符合现有证券和期货条例(SFO)的规定。对于场外交易(Over The Counter,OTC)则需要申领香港海关金钱服务经营者(Money Service Operator,MSO)牌照。2025 年 5 月 21 日正式通过《稳定币条例》,首次建立起针对稳定币的监管框架。

数字资产的税务行为则主要适用香港税务局 2020 年更新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Departmental Interpretation and Practice Notes,简称 DIPN)第 39 号,其中新增了数字资产如何征税的相关内容。DPIN 39 号文将数字代币分为支付型代币(Payment tokens)、证券型代币(Security tokens)和实用型代币(Utility tokens)。按照 DPIN 39 号文和香港的一般税务规定,数字代币的利得税取决于其性质和用途。首次代币发行(ICO)收益的税收处理通常遵循发行的代币的属性,即决定税收待遇的是代币的权利和义务的性质,而不是代币发行的形式。同时,通过出售资本资产产生的利润不征收利得税。如果购买数字资产是为了长期投资目的,处置这些资产所获得的利润也不征收利得税。但来源于加密货币业务活动(包括加密货币交易、加密货币交换、挖矿等)且产生在香港的利润应征收利得税。对于以加密货币形式收取的就业收入则适用薪俸税。

2.3 宣言要点解读

在首份政策宣言的基础上,香港政府进一步推出《宣言 2.0》,彰显其在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之间寻求精细平衡、提升自身在数字资产领域地位的决心。LEAP 框架下的系列举措正是本次《宣言 2.0》的核心组成部分。

在优化法律与监管方面,香港政府正构建统一及全面的监管框架,涵盖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稳定币发行人、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提供者及数字资产托管服务提供者,核心目标为保障投资者和消费者。香港政府并未成立专门的数字资产监管部门,而是尝试将数字资产融入香港的既有监管制度,理清责任链条和管辖权限,避免监管重合。政府建议指明证监会为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提供者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发牌及注册事宜,制定标准,优化监管流程,并减低不同数字资产监管框架下的潜在监管套利。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则将作为银行的前线监管机构,监督其数字资产交易活动。同样地,证监会将担任数字资产托管服务提供者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发牌和注册,以及制定相关标准,而金管局将作为银行的前线监管机构,监督其数字资产托管活动。此外,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政策宣言的具体发布机构,主要负责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包括香港金融市场发展相关的政策的制定和立法建议,香港政府的资产、开支和收入的管理)及金管局将牵头代币化法律监管框架,参考国际经验及实践情况,以促进代币化在香港的进一步应用。

在扩展代币化产品种类方面,香港政府会将代币化政府债券发行常规化,并探索不同货币及年期安排。为进一步发挥代币化的优势,财库局及金管局将继续与行业专家沟通,了解市场不同方面的意见,包括有关纳入数字货币以提升交易效率,二级市场交易应用场景,进一步扩大投资者参与本地债券市场等。

此外,香港政府还将为现实世界资产及金融资产代币化提供诱因,以提升市场的效率、可及性及流动性。通过金管局的 Ensemble 项目(该项目旨在探索建基于区块链平台的创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以批发层面央行数字货币(wCBDC)促进市场以代币化货币进行无缝的银行同业结算)鼓励创新应用场景,包括代币化传统金融产品(如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基金)以及现实世界资产的收益流。并探讨建立 Ensemble 基础设施,促进银行间代币化存款的结算,以简化流程并提升流动性。为进一步发展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政府鼓励市场在仓储计划中应用代币化及实物资产追踪技术。为推动更广泛的资产及金融工具代币化,还将拓展代币化方案在贵金属(如黃金)、有色金属及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板)等行业的多元应用。与之相关的是,2025 年 2 月香港证监会发布了「ASPIRe」路线图,围绕五大核心支柱:连接(Access)、保障(Safeguards)、产品(Products)、基建(Infrastructure)和联系(Relationships),规划了 12 项主要措施,期望构建一个更安全、创新、开放的数字资产市场。该路线图的核心在于扩展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的产品与服务。措施包括考虑开放数字资产质押,允许专业投资者交易衍生品,并评估开放保证金贷款以提高市场流动性。

《宣言 2.0》还在税收制度层面释放利好信号。文件指出,香港政府将明确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所有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包括代币化 ETF,在转让时均获豁免印花税(售卖或购买香港证券时印花税为 0.1%)。同时香港政府亦会提交立法建议,将指明的数字资产纳入私人形式发售的基金及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可享有利得税豁免的合资格交易(税率最高为 16.5%)。如建议获立法会通过,税务豁免将于 2025/2026 纳税年度起生效。在税收领域的改革展现了香港打造数字资产友好型税制的战略意图。这些措施与法律监管改革相互配合,共同构成香港数字资产发展的制度优势。通过降低制度性成本,香港有望吸引更多全球资本流入,进一步增强自身在数字资产金融领域的影响力。

在推进应用场景及跨界别合作方面,香港政府表示,支持稳定币及其他代币化项目,包括探讨以稳定币作支付工具。此前,香港已正式发布《稳定币条例》,政府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为储备资产管理、稳定机制、赎回流程及风险管理订下要求,确保稳定币发行的稳定性及可信度,提升其在本地及国际上使用的可靠性。稳定币的规范化为金融资产的代币化、智能合约应用等创新提供了基础设施支持,也为其他 RWA 的发行和管理提供了借鉴,进一步拓宽了稳定币在实体经济中的应用可能性。发牌制度亦设有过渡期安排,以便业界能按照条例的要求申领牌照及作出适当的业务安排。

在人才与合作伙伴发展方面,香港政府将与市场参与者及大学合作推动人才发展,为香港建立一个可持续的人才库,以支持香港在数字资产发展方面的目标。同时还将香港定位为知识分享超卓中心,并促进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合作。将会联合监管机构支持及参与国际合作,包括通过相关国际组织及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及其他政府机构建立谅解备忘录,以达成数字资产领域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

3. 未来展望

尽管宣言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但是仍表明香港政府加密友好态度的延续与强化。总体而言,通过统一的监管框架、法律与监管检讨、代币化政府债券发行常规化、扩展现实世界资产及金融产品代币化、促进稳定币应用场景、加强监管方面的合作及推动国际合作等,香港政府正为进一步创新及市场发展奠定基础。结合由培训及项目支援、大学与业界合作,以及数字资产基础设施所支持的蓬勃生态圈,或将为实体经济及金融市场创造显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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