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与金管局联合通函:允许中介人提供虚拟资产质押服务

PANews|2025年10月08日 07:50
香港证监会与香港金管局于9月30日联合发布《有关中介人的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补充联合通函》,更新中介人发牌或注册条件。背景方面,两局根据市场发展与业界意见,优化放宽部分规定,后续将就涉及指定稳定币活动发布指引。内容上,一是允许中介人向其客户提供质押服务,需通过持牌平台等独立账户操作并披露风险;二是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可通过持牌平台提供平台外交易服务;三是明确客户客户使用虚拟资产认购和赎回投资产品,或以实物认购或赎回虚拟资产基金,不会被视为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中介人需提前通知、合规持有虚拟资产并遵守反洗钱规定;四是厘清中介人应确保客户有足够的净资产的要求,以及中介人应特别就虚拟资产期货合约向客户作出风险披露声明的规定,不适用于属机构专业投资者和合资格的法团专业投资者的客户。 (P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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