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FinTax
2025年6月8日晚,美国CLARITY法案的「替代性修正案」(ANS)已发布。ANS作为对已提交法案的更新版本,涵盖了最近的修订和增补内容,并成为后续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和农业委员会审议的基础文本。6月10日,两大委员会分别以47票赞成、6票反对和32票赞成、19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CLARITY法案。目前,法案已进入众议院全体表决程序。
1. 法案内容
CLARITY法案全称为Digital Asset Market Clarity Act of 2025(《数字资产市场清晰法案》),由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阿肯色州共和党众议员J. French Hill于2025年5月29日首次提交,并在多轮听证和审议后形成了最新版本。当前版本全文共分为五章,内容涵盖:
第一章,定义与规则制定。本章对《1933年证券法》《1934年交易法》《商品交易法》等进行修订,补充了「区块链」「去中心化治理系统」「数字资产」「数字商品」等核心概念定义,明确了USDT、USDC、证券化代币和其它非投机性资产不属于「数字商品」,要求SEC和CFTC在限期内出台配套规则,并为数字商品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设立临时注册机制。
第二章,数字商品发行与销售。本章规定了「投资合约型资产」的认定标准、一级发行和二级市场转售的豁免条件,以及「成熟区块链系统」的要求。数字商品若以符合证券法的投资合约形式进行募集,则视为投资合约资产,受证券法约束;若在二级市场由非发行人转售,则不再视为投资合约,不适用于证券交易监管。
第三章,SEC中介机构注册。将经许可的支付稳定币及数字商品纳入SEC反欺诈执法范围,并针对DeFi活动设置了豁免条款,以避免对非托管开发者和基础设施提供者形成过度监管。以下直接或间接的区块链或DeFi相关活动,均不适用《证券交易法》第15H条及其衍生规则,含:(1)编译、转发、检索、排序、验证网络交易等网络事务处理;(2)提供算力、运行节点/预言机、带宽或其他类似附带服务;(3)提供用户访问的前端界面;(4)开发、发布、管理、维护或分发区块链系统、DeFi交易协议或DeFi消息系统;(5)运行或参与流动性池以执行数字商品的现货买卖;(6)提供非托管钱包与密钥管理服务。
第四章,CFTC中介机构注册。本章明确了CFTC对数字商品现货市场的监管权,要求期货商必须使用合格的数字资产托管人,并建立交易认证及中介机构的注册机制,同时将商品池运营商(CPO)和商品交易顾问(CTA)的相关义务延伸至数字商品领域,明确未经注册不得执业的硬性规定。
第五章,创新与技术支持。本章重申国会支持数字资产创新发展的立场,要求在法案生效180日内设立金融科技与创新战略中心,以及CFTC实验室(LabCFTC),并要求SEC和CFTC围绕DeFi、NFT、区块链支付、市场基础设施、金融素养等领域联合开展专题研究并提交其活动报告。
2. 修订背景
CLARITY法案是一项旨在为美国数字资产市场建立清晰、统一的监管框架的两党法案,其核心目标可归纳为三点:首先,为数字资产(包括代币、稳定币、DeFi工具等)建立明确分类标准,解决「证券」与「商品」认定长期存在的争议;其次,明确SEC与CFTC的监管分工,数字商品现货市场由CFTC负责,证券发行和反欺诈执法由SEC负责;最后,设立临时注册机制及市场研究要求,平衡投资者保护与技术创新发展。

法案推进过程中,最具争议的议题之一是反洗钱条款。批评者质疑,CLARITY法案对去中心化系统提供了足够的保障措施以防范非法融资,传统的反洗钱监管依赖中介机构监控和报告可疑交易,而DeFi协议不依赖中心化中介,可能形成监管盲区。支持者则指出,制裁和合规筛查要求依旧适用于所有美国公司,而且区块链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反而比传统金融提供了更好的监管可视性。
还有部分批评者担心,法案可能削弱金融保障并打开监管漏洞,一些公司可能自称去中心化金融项目以规避监管。同时,还有部分批评者对特朗普涉足加密行业的行为表示担忧,质疑其或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可能干扰法案的立法进程。对此,支持者强调,是否受监管将取决于平台的实际运作方式,而非其标签。
3. 对加密行业的潜在影响
目前,CLARITY法案已提交众议院进行全体表决,根据两委员会的表决情况,法案在众议院获得通过的概率较大。对行业加密而言,整体被认为是利好的:
划定SEC与CFTC的职责界限
CLARITY法案的主要创新点之一是从关注「加密货币是否属于证券」转向讨论项目的「去中心化程度」。中心化程度终将决定代币被归类为「投资合约资产」还是「数字商品」,并据此由SEC或CFTC管辖,同时具备证券与商品特征的混合型资产则由两机构进行协调。并且,随着数字资产变得更加去中心化,监管主体会从SEC转移到CFTC。因此,法案基于数字资产的性质,清晰划定了SEC与CFTC的监管范围,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现有法律中的监管空白。
明确合规要求,提供监管确定性
根据法案,数字资产公司需要遵循信息披露、避免利冲等要求,适用全面的注册制度;数字资产开发者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内拥有明确的融资途径,并被要求提供准确、相关的披露信息;交易主体将通过CFTC监管的中介机构和交易所,以合法可靠的途径进行数字交易。通过上述措施,法案为加密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一条更为清晰的合规与发展道路。
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入局加密市场
法案为银行及传统交易所入局加密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譬如,根据拟议的CLARITY法案,银行具有数字资产合格托管人的地位,禁止联邦监管机构将客户托管的加密资产强制计入银行资产负债表或要求对应的资本充足率,除非是为应对运营风险而必须计提。这意味着银行能够在没有资产负债表责任的情况下托管加密货币及交易更复杂的加密金融工具。此外,法案允许现有注册证券交易所或替代交易系统(ATS)申请临时注册并作为「数字商品交易所」运营,使传统交易所也能在统一框架下同时提供证券和数字商品交易。
支持去中心化创新与市场融合
CLARITY法案明确认可并保护去中心化金融协议,承认真正去中心化的协议运作方式与传统金融实体不同,同时依然保留反欺诈和反操纵的执法权,以确保创新与用户保护之间的平衡,有利于促进DeFi生态系统的成熟及其与传统金融体系的融合。此外,法案要求设立金融科技与创新战略中心和CFTC实验室,有助于引导美国Web3基础设施的构建与完善,促进加密行业往更加合规的方向发展。
持续存在的监管模糊性曾迫使美国的创新型公司迁移至海外管辖区,这一法案有利于稳定行业预期,恢复美国加密市场的信心。CLARITY法案不仅旨在提供监管确定性,更旨在为加密货币融入更广泛的金融体系奠定基础。对于计划在美运营的加密机构,这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巨大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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